(2008-07-11)
● 易锐民(香港特派员)
“阿差”、“宾妹”、“鬼佬”,这些港人的惯用词,今后若有少数族裔人士人认为受到“冒犯”,冒犯者将可能受到检控,因为,香港立法会昨日三读通过了《种族歧视条例》。
该条例规定,在香港若因种族不同而提供不同待遇,即属歧视。草案已讨论多年,由于争议性大,一直未能进入三读程序,直至前晚才出现关键性转机。
在民建联及自由党等亲建制政党支持下,本来处于“必胜”的港府,在提出“豁免语言歧视”修订时,竟意外地以24票赞成、26票反对遭否决,而全体泛民主派议员其后遂转为支持草案。
最后,《种族歧视条例》草案以45票赞成、无人反对下通过。不过,泛民针对的“新移民保障”、“政府执法”、“删除对中小型合伙企业豁免期的修订”等修订,同样遭到否决。
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长林瑞麟表明,无论是资源较丰富、经济条件较好的西方族裔,还是新来港、自身条件较薄弱的南亚裔人士,均受条例保障。
他也说,港府计划透过提供传译服务,照顾少数族裔需要。至于港府提出的“豁免语言歧视”遭到否决,他就不愿正面回应是否失望,也没表明会否将法例押后实施。
由于港府无法修订“语言歧视豁免”,今后八类机构包括职业训练机构、职业介绍所、教育机构、处置或管理处所、租赁所涉及的在港处所承让人、大律师、会社等,将不能享有豁免。
公私营机构
不可拒提供翻译
换言之,香港这些公私营机构在向少数族裔提供服务时,不可拒绝提供翻译。
代表30多万名香港少数族裔人士(包括家庭佣工)的多个团体及香港人权监察组织均欢迎条例获通过。而学者则相信,香港的外佣(外藉女佣)雇主对条例最担忧。
有外佣受访时指出,香港的制度对她们没保障(即使做满七年也不能获取居留权),而且,纪律部队人员经常对她们呼呼喝喝。
也有巴基斯坦裔家庭投诉,曾遇上屋主拒绝租屋给他们,在工作上又比其他同事更受排挤。不过,大部分少数族裔人士坦言,一般均能与邻居守望相助,相处融洽。
香港平等机会委员会主席邓尔邦表示,该条例使港人不会因种族、肤色、世系、民族或人种,受到歧视及骚扰,维护了教育、就业及住屋的权利。
同时,条例也符合了有关“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”的要求,提升了香港的竞争力及国际形象。
据香港统计处2006年做的中期人口调查显示,香港的中国籍人口高达94.2%,其他居港的不同国籍人士,包括来自菲律宾(1.7.%)、印尼(1.6%)及南亚裔族群如尼泊尔、印度(合共0.7%)等。
学者指出,该条例草案本来有四大争议,分别是:豁免政府行为、未有禁止语言歧视、未能明确禁止“间接歧视”、及不包括新移民。现在“语言歧视”被纳入条例内,已比最初内容好。
而近年主力研究香港少数族裔问题的港大法律系助理教授罗恺丽(Kelley Loper)就指出,少数族裔在语言及教育上遇到的问题一向较大。
香港少数族裔
无机会学中文
她说:“在英国,少数族裔最大问题是抗拒融入当地社会;但香港的情况则是少数族裔希望学习中文,却苦无机会。”
另外,对于从大陆到香港的新移民,未被纳入《种族歧视条例》的保障范围,香港城大法学院副院长梁美芬认为,将会引致社会分化,因为,该条例将鼓励更多对中国新移民的歧视。
《联合早报》
http://www.zaobao.com/special/china/hk/pages2/hk080711.s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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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comment:
我早前说过了,叫"鬼佬",或者"鬼",是对西人的很不公平的歧视称呼.香港现在果然在法律层面上禁止这些称呼了.
同意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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